申請
商務簽證的人都是入境從事某種商務活動,所以大多數使館都會要求申請者提供一些對方的材料,證明此次的目的屬實,那
坦桑尼亞商務簽證需提供對方什么材料?
坦桑尼亞商務簽證需提供對方什么材料?
坦桑尼亞使館規定商務簽證需要提供對方的材料如下:
1、提供來自對方的邀請函,邀請人要親自簽名,說明入境的時間、目的、姓名;
2、對方邀請公司的納稅登記證;
3、對方邀請公司的所得稅完稅證明;
4、對方邀請公司的營業稅完稅證明;
5、邀請人的護照或者居住證復印件;
6、對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只有將以上所有對方的證件及自己的證件備好,一起交給使館才行,這樣才有可能拿到簽證入境,如果申請者的材料不完整,使館都會拒絕受理,所以申請者一定要注意。
而且材料對簽證結果是比較重要的環節,如果材料出現問題,就算在申請期間沒有遇到申請高峰期、節假日等情況,申請時間都可能會延長,甚至會被使館拒簽,如果材料滿足使館的要求,還有可能提前拿到簽證。
注意:
1、除了以上材料后,申請者還需提供的材料有:申請表、護照、照片、身份證、中方公司的證件、飯店及機票訂單、銀行存款、派遣函等。
2、將材料交給使館后,使館需在8個工作日左右審核完成,出簽時間不固定,申請者最好提前遞交申請。
3、必須按照使館的要求提供材料,否則很難拿到簽證。